根据厦门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厦门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厦教规〔2022〕3号)及厦门市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申请、认定发放和系统上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对我校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进行了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困难等级分档,现将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3月24日—2025年3月28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592-7769166。
(为保护学生隐私,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规定,该公示附件,将在公示时间结束后,自行撤除。)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3月24日